正面看人

那一天大家考完小考,老師要我們互相交換改考卷。我按照自小到大,從學校老師那裡學來的習慣,在錯誤的答案上打X,然後在考卷邊緣寫上-5,-10等字樣,結果被她瞄到了。

她說:「你不可以這樣子。你要用加的,把對的分數一題題加起來。」

我回她:「還不是一樣?而且這樣算快得多啊,幹嘛自找麻煩。」

她說:「完全不一樣。你怎麼可以這樣看人?」


結果我們兩個就僵在那裡好一陣子。
但事後想想,我突然覺得她說得對。我的確不應該這樣看人。我應該看到別人對的地方,不應只看到別人錯的地方。